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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酒的鉴别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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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白酒生产分为粮食发酵和食用酒精勾兑两大类。不是用这两种方法制造出来的白酒都是假酒。 市场上假酒主要有四种:一种是用普通白酒假冒名酒,欺骗消费者,主要发生在大城市或城镇地区,全国17种名酒,目前都有假冒品种;另一种是用工业酒精勾兑食用白酒销售谋取暴利,致人死伤案件履有发生,主要发生在农村,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1996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管理的通知》(技监局监发[1996]268号文),要求将甲醇作为一种特殊有毒化学品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甲醇食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严禁其以任何方式流入食用品市场。 通知要求甲醇生产企业加强对甲醇生产过程和出厂销售环节的自我监控,严格做到:在产品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实施严格监督,严防甲醇产品以非正常销售渠道流入食品市场。 在甲醇产品外包装和使用说明书等产品标识中,必须以醒目方式严格按标准标明有毒品标志,并标准“禁止食用”等必须的警示说明。 建立严格的用户核对登记和用户档案制度。凡购买甲醇的用户,必须持有证明真实身份的相关证照,并对其进行核对登记,同时登记其使用用途、购买数量等详细情况,并由购买者签字。不符合规定的用户,一律不得向其销售。 通知要求甲醇经销企业在个销售、储运环节中应将甲醇产品与其他产品分类存放、管理、不得任意更改标记和标志。同时应建立用户核对登记和用户档案制度。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制度以及国家关于酒精、酒类的标准,配制饮用酒或其他含酒精饮料的食用酒精必须符合GB10343-1989《食用酒精》国家标准。各酒类经销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酒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关。 严禁用非食用酒精勾兑白酒和各类饮料酒。工业酒精和其他非食用酒精必须按标准和要求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不得食用”的警示标志。 劣质白酒一般商标色彩暗淡,印刷粗糙,酒液颜色乳白或微黄,入口暴烈或微酸,邪杂味重,酒精刺激感强,异味刺舌,鉴别比较容易。 对假冒名酒的鉴别主要方法,一是感官品评,通过对受检酒样的色、香、味构成的风格有无该名酒典型风格或具有不同程度进行比较鉴别;二是根据国家名酒标准样品理化成分表、色谱分析谱图和感官评语与受检酒样逐项进行分析对比,从而得出具有权威性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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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eo 责任编辑:Le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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